退換貨注意事項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7日鑑賞期之權益,商品到貨後隔日起為鑑賞期的第1天,至第7天止,為7日鑑賞期限。7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
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,保持退貨商品、配件、吊牌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之完整性。若要退貨,請以原始包裝方式寄回,包含完整無損之外箱/外袋、商品、出貨單、贈品等,若原外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乾淨包裝袋或紙箱(或乾淨包材)內包覆於商品外,請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,來做寄送,若原廠盒內所有物品有損壞或遺失,恕不接受退貨。

當您向我們提出退貨申請後,我們會通知配合的貨運公司前去回收商品,若退貨後的訂單金額小於免運費的門檻時($1200元),退款時會依照訂單配送方式向您收取160元之運費(於退款金額內扣除);若超過免運費門檻金額時將不會跟您收取費用。